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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情况表(截至2025年6月27日) :新增16家公司备案、10家补充材料要求

2025-06
30
来源:绿专资本 发布时间:2025-06-30 13:47:00 浏览量:89次

  6 月 27 日晚,中国证监会更新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情况表(截至2025年6月27日),共 183 家企业备案中。

  其中,赴港上市 138 家,赴美上市 42 家(世界之路 秘交转公开)、赴台上市3家。

  上周,新增 16 家公司备案,分别为:金浔资源、环世国际、瑞科生物、杰华特微、和美药业、同源康医药、日御光伏、创智芯联、宇信科技、中企云链、骅升科技、华大北斗、岸迈生物、美格智能、华富洋、兆易创新,其中,骅升科技拟赴台上市备案,其余为拟赴港上市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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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还对 10 家企业出具了补充材料要求,如下:

  1、康哲药业(已出具备案通知书)(赴新加坡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搭建境外架构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请说明:

  (1)发行人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外汇登记、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2)发行人主要境内运营实体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股东,请说明:

  (1)马列一、蒋庆富、李玉芳、樊杰、黄安军、姜非、王琳琅、吴三燕等直接或间接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境内主体股东履行外汇登记、境外投资等监管程序情况及合规性意见。

  (2)列表简要说明除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其控制主体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三、关于合规经营,请说明:发行人及境内运营实体是否涉及开发、运用网站、小程序、APP等产品情况,并说明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如提供,说明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的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2、世界之路(秘交转公开)(赴美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

  (1)列表说明武汉沃德通本次发行上市重组前股东与发行人现有股东持股的对应关系;

  (2)股权架构设立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及返程并购涉及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等监管程序情况、税费依法缴纳情况等;

  (3)股权架构下相关主体之间的具体交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对境内主体资金支持的时间、金额、途径和方式,有关资金往来、利润转移安排等情况;

  (4)武汉沃德通2024年7月减资及2024年8月引入新股东的原因和合理性、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税费缴纳情况;

  (5)Qianben Holding Limited 的简要情况,股东建德谦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取得《业务登记凭证》的原因和合规性。

  二、请说明:你公司境内运营实体是否从事邮件的国内快递业务,或存在其他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外资禁止或限制类业务。

  三、请说明:

  (1)结合报告期内各年度前五大客户及其业务类型、合同、特许经营牌照说明公司的业务模式;

  (2)境内运营实体存在注册资本未缴足的情况,请补充说明原因及合规性;

  (3)你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和存储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情形,以及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3、特斯联(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新增股东是否完成出资款项支付;报告期内你公司董监高变化情况及原因。

  二、请补充说明:武汉特斯联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德阳特斯联实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开展情况及未来业务计划,相关房地产资产占比情况;北京特斯联智慧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及未来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三、请补充说明:光控特斯联(重庆)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业务开展情况,是否涉及外资限制或禁止准入领域;北京特斯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咨询服务业务开展情况,是否涉及不得发行上市的情形;北京光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四、请补充说明:此次备案材料内容与前期备案材料内容的差异,是否构成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障碍。

  4、铜师傅(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持股5%以上的境外主要股东中境内主体的具体情况,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 Limited与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相关股东股权代持形成原因、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五、请补充说明你公司股东人数的计算方式及依据。

  六、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5、联合信息(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教育咨询服务、招生辅助服务等业务开展情况及持有的相关资质,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你公司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发行具体募资用途及比例。

  四、请补充说实你公司提交境外上市申请前一年新增股东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

  五、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6、智汇矿业(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你公司勘探业务包括测绘、地表采样、地球物理调查、挖掘及钻探活动等,请说明上述业务开展范围是否在你公司矿业权范围内开展,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你公司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已建、在建及此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

  三、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说明相关情况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定的限制证券融资的情形。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此次发行是否行使超额配售权,若行使,请其提供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及占比情况。

  五、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备案报告募集资金用途和比例与专项法律意见书不一致的原因,并提供股东大会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比例,请说明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请结合募集资金用途说明是否涉及境内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六、你公司一名实控人历史上存在为规避一人公司的投资限制进行股权代持的情况,请说明你公司及境内律师认定上述代持合法合规的依据,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障碍。

  7、华曦达(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你公司业务经营模式。

  二、请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登记和注册资本减少及公司章程修改事项相应工商登记程序办理进展,并就前述事项是否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五、请说明你公司前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详细情况及终止挂牌原因,前期向北交所提交上市申请的具体情况及撤回原因,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及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8、中伟新材料(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领域。

  二、你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技术出口业务,请补充说明最近三年技术出口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合规性。

  三、请补充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9、科拓股份(赴港上市)

  一、请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你公司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实际用途及目前注销进展,是否对你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国内广告业务等,请说明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并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业务经营是否符合《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

  四、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

  五、请说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公允性,激励对象离职后仍持有相关激励份额的,是否符合前期协议约定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请说明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包括股票种类、每股面值、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预计募集资金量,并列表说明发行及“全流通”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七、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及运营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是否涉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如有,请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

  八、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10、滴普科技(赴港上市)

  一、你公司表示实际业务经营中未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并拟注销所持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请说明注销进展以及你公司和广东子公司目前经营范围均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的原因。

  二、2018年11月你公司三名股东将所持股份全部或部分以0元转让,由此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请说明上述0元转让的原因,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如果存在,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股份代持相关要求进行核查。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你公司将不再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请说明本次上市后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及相关认定依据。

  四、请说明你公司股东EVOLUTION向上穿透后的境内主体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五、请结合你公司报告期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产品功能、定价依据及具体应用场景、收入规模与行业地位的匹配性等进一步说明你公司业务经营模式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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